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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書 1
“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.這愛是從清潔的心、和無虧的良心、
無偽的信心、生出來的。
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、我們主基督耶穌、因他以我有忠心、派我服事他。
15基督耶穌降世、為要拯救罪人.這話是可信的、是十分可佩服的.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
16然而我蒙了憐憫、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、顯明他一切的忍耐、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。
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、獨一的 神、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”
愛,是神的命令中最大的一個。
要有愛,必須要有清潔的心,無虧的良心,和無偽的信心這三种心。
少了任何一種,我們的心就無法有愛。
對神,對人,對自己,都要有一個對的態度和狀態,
否則那個愛是無法從我們身上出來的。
我們服事神,是需要有忠心的,
而且服事是必須有神來的感動和力量,
才能按著祂的心意來服事,也才能討祂的喜悅。
我們要真的覺得我們在罪人中是個罪魁,
才能更知道神的恩典是何等浩大,
對神愛的越多,是因爲得的恩免越大,
覺得自己的罪越大越多的人,因著神白白的救贖恩典,
就更能體會到神愛的長濶高深。
得到這極大救恩的人,也因爲這憐憫和神顯明的忍耐,
能得以有機會作神榮耀的見證,
體察神的恩典,就能衷心對神發出歌頌和讚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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